税务师事务所是依法设立并承办法律、法规、规章规定的涉税服务和鉴证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,那么税务师事务所成立要求是什么?需要准备哪些材料?快来看看下面的内容,了解详情吧!
有3名以上符合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发起人;
有10名以上专职从业人员,其中有5名以上取得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注册证书》者;
注册资本30万元以上;
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;
审批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取得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注册证书》;
具有3年以上在事务所从事税务代理业务的经验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记录;
为事务所的出资人;
不在其他单位从事获取工资等劳动报酬的工作;
年龄在65周岁以下;
审批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取得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注册证书》;
在事务所执业,并且不在其他单位从事获取工资等劳动报酬工作;
审批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事务所章程(草案);
发起人简历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注册证书》原件和复印件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;
出资人简历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注册证书》原件和复印件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;
出资人协议书(出资人协议书应当经过公证);
出资证明;
拟任所长人选的有关资料;
其他注册税务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注册证书》原件和复印件;
办公场所的产权或使用权的有效证明文件;
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(草案);
审批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