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师副高职称相当于副教授级别,相当于副处级。职称设置从正高级职称到员级5个等级,依次为正高级教师、高级教师、一级教师、二级教师、三级教师,与职称的正高、副高、中级、助理、员级相对应。
教师职称的评审要求:
1、凡申报评审中、小学教师高、中级业技术职务的人员,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坚持党的基本路线,努力学习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;认真履行职责,积极完成本职工作,成绩显著。
2、凡破格申报晋升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,在具备上述条件的同时,必须参加由评委会组织的家答辩,成绩合格者,方可提交评委会评审。各级评委会原则上不受理越级破格申报。
3、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,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,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