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属于中小学级别的教师资格证,其下级是中学一级教师(小学一级教师)、中学二级教师(小学一级教师)。其上级是2017年职称改革后的正高级教师。
中学高级教师是教师旧职称名,简称“中高”,2017年后被中小学职称统一后的“高级教师”所取代。
中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定,是根据为进一步深化学校职称改革工作,促进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,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》、《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》和各地职称改革有关政策规定,对中学教师进行综合评估的具体措施。